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晋升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符合拟晋升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学校 | 姓名 | 学科 |
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 | 李 黎 | 化学 |
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 | 武红玲 | 化学 |
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 | 闫长虹 | 历史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 | 迎 春 | 生物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关问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71—4606412、4607673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