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143号)以及《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教师﹝2023﹞56号)要求,经个人申报、核验审查以及专家认定等环节,现将我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星期六、日除外),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
0471—4606412(市教育局人事科)
0471—4607673(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呼和浩特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拟通过人员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