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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3-18 10:2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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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 年   318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呼和浩特市教育工作委员会为市委的派出机构,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4、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统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等各类成人教育。

5、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拟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6、负责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监测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8、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干部。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教师招聘工作,指导全市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负责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0、负责各类中等、初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各类中等、初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申诉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创业创新工作。

11、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12、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13、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

14、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5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责分工。

1)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教育局承担教育相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教育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2)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 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022年,市编办核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人员编制共42人。截止2021年底,实有在职人数27人,离退休人员4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收入预算61141.11万元,比202141173.93万元增加19967.18万元,增幅48.4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增加新增人员工资支出,二是教育费附加预算增幅较大

2022年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支出预算61141.11万元,比202141173.93万元增加19967.18万元,增幅48.49%,其中:

基本支出625.11,比上年480.17万元增加144.94万元,增幅30.19%。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增加新增人员工资支出;

项目支出60516万元,比上年40693.76万元增加19822.24万元,增幅48.7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教育费附加预算增幅较大

  1. 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收入预算61141.11万元,比202141173.93万元增加19967.18万元,增幅48.4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41.1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比上年41173.93万元增加19967.18万元,增幅48.4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0 %;,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

  1. 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预算支出6114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11万元,占比1.02%;项目支出60516万元,占比98.9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

1、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基本支出预算625.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5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7.6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福利费、劳务费等。

22022年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项目支出共计支出60516万元,预算共支持20个项目,支持方向主要包括: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配套、义务教育学校配餐课后服务及寄宿制学校自习事宜教师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师资格认定费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市级配套、直属学校聘请专职保安人员经费、教育费附加。具体项目明细请见后附《项目支出绩效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1141.11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14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类60921.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1031.05万元增加19890.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配套、义务教育学校配餐课后服务及寄宿制学校自习事宜教师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师资格认定费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市级配套、直属学校聘请专职保安人员经费、教育费附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63.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2.39万元增加71.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养老金及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22.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64万元增加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33.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85万元增加3.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和购房补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86万元,增幅69.3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61万元,比上年61.6增加6.01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2022年教育局本级新增人员,所以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6.94万元、邮电费3万元、工会经费4.84万元、福利费6.05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劳务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28.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万元。机关公用经费按照在编人数和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核定。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复印纸费;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印刷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与上年持平;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持平。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个,公开绩效目标   2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051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具体项目明细请见后附《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清         联系电话:  460641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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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