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统一标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11-08 17:34 点击量:
字体:[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内教政法函〔2016〕57号)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双随机、一公开”是教育系统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巡查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随机抽查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检查。对涉及学校安全等相关重点领域工作,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内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二、完善基础数据

统一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抽查检查(双随机)模块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定向建立市级本业务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指导各旗县区教育局定向建立本业务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好数据动态更新,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应纳尽纳。同时,要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执法专长等,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

督导室、财务科、体卫科、师训科、基教科、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综合保障中心(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等要根据工作需要,将重点检查对象录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以上各科室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旗县区教育局本业务领域完成检查对象名录库建设。机关各科室有委托直属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负责指导和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三、科学制定计划

各检查部门、科室要依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的任务、事项、范围和时间,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对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事项,应当合并安排,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促进执法资源科学分配合理使用。针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等重要领域的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要健全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机制,严把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这个关口,确保内部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对监管主体重合的检查计划由相关科室对接后,进行整合。形成包含内部联合抽查项目内容的年度抽查计划。4月底前,各旗县区教育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将部门年度抽查计划报送市局法规科备案,并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录入年度抽查计划,并对外公布。计划内全部任务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

四、严格抽查程序

市局涉及抽查事项的相关科室要根据本科室制定的年度抽查计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自行录入计划,生成抽查任务,并组织实施抽查。每次抽查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检查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检查人员要在完成抽查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要把《随机抽查检查表》及有关检查资料,按照“一次一档”归档保存,按户建立监管档案。

五、开展联合抽查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要求,尽快建立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引导相关发起部门,主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到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

各单位、各相关科室要依据监管职责以及本行政区域的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特点等,本着“统一计划组织、发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确保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组织谋划本地区、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联系辖区相关部门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其中教育部门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确保教育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六、强化宣传培训

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平台应用操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实践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规范实施检查、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实施监管的能力水平,确保随机抽查不走过场、监管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办学部门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3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3.《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