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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11-26 11:4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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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厅党组和市党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充分发挥法治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把依法治教作为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扎实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贯彻落实,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阶段、有目标、有责任的开展教育系统的法治工作,每年初制定法治工作年度计划方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总结报告制度,实现了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利用每周四下午,以集体组织、专家授课和自学等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法典等内容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和培训,机关全体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等到提升。三是积极推动部署。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召开两次中心组学习会,学习相关一系列法治内容。其中研究提升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质量工作3次、研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次。四是强化目标考核。将教育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工作要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指标。五是坚持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和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求,及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类工作情况,并将相关各类活动简报信息上传呼和浩特市教育官网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二)强化公众参与,提高决策水平。贯彻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实施方案》。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制定招生文件过程中推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执行重大项目论证、评估等相关制度。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一)大力推行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

2018年按照市编办统一要求,我局对清单进行了重新审定,5类59项;2019年按照市审批局统一要求,对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修改1项;2020年按照市审批局统一要求,落实“三减一增”方案,压减权力事项15项,权力事项共5类44项;2021年按照市审批局统一要求,重新梳理后确定为5类49项(在2020年基础上取消2项,新增7项)

(二)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制定执法主体名单,相关执法信息已在执法“一体化”平台进行公示。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即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加强执法过程录音录像,固定保存执法证据,实现执法全程留痕。

(三)严格按照公示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执行《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升“双公示”信息报送时效性的通知》要求,规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同步报送呼和浩特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对教育局机关1999年至2020年的各项文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清理。共审查文件12416份(教育局系统内各类文件8075份,自治区级和市级各类文件4341份),清理规范性文件194份,非规范性文件12198份,涉民族政策文件24份。

(五)认真办理涉法事务

落实自治区和市政府行政复议相关指示要求,畅通信访、申诉、复议等多种监督机制,认真推进“阳光、责任、法治信访”。同市司法局共同成立了呼和浩特市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预防和化解涉及校园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4次

(六)严格落实普法宣法责任制

一是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市教育局和各旗县区教育局与各级公安司法部门、律师机构积极协作有效配合,聘请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以及律师担任各级各类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截止目前全市9个旗县区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061次;禁毒宣传教育462次;消防安全教育899次;开展法治专题大小讲座700余,受众教职工及学生数达276290人次

二是多部门联动合作、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5月,由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联合开展了“明史知法、筑梦未来”全市中小学生党史和“两法”知识竞赛,全市9个旗县区共17只代表队51名选手参加了活动。 7月,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开展了《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交流会》,就全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两局进行了全面深刻的交流。9月至10月,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开展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围绕暑假学生受骗案件以案释法,帮助学生学习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提高防骗识骗能力。截止目前,呼市教育系统共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共计103917人(其中教职工10939人,家长92978人)。

三是数字化手段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以增强青少年法治信仰为目标,以推进“法律进校园”为载体,落实“12355伴你行·全区青少年普法行动”6期普法音频,校园在课外时间利用多媒体渠道不少于2次进行循环播放下发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2021年宪法卫士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中小学生登录国家青少年普法网开展宪法卫士活动截止2021年11月19全市共262111名学生参加宪法卫士线上答题活动,参与率达到了72%。(不包括小学3年级以下学生)。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法治课堂栏目今年共上传相关信息资源总数为73条。其中授课类15节、公共信息类(政策法规)8条、其他法治类50条。开办了一档汇集全市中小学优秀法治宣传类的《法制视界》课程讲座栏目。为加强民法典宣传学习,我们发布了六集《民法典伴我们成长》宣传视频。在秋季开学前与呼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推出三集《阿黄受骗记》系列反诈法治视频。

四是加强未成年人“两法”宣传培训。未成年人“两法”和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颁布以后,张晓华局长亲看动员部署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暨“法润校园·护航少年”》主题系列活动16期,聘请未成年人保护与公益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段亮律师,从实际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校园安全事故等典型案例入手,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各旗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负责人近500余人,在机械工程学校大礼堂进行了集中法治培训。课后,将课件内容上传至公共云平台,方便全市中小学法治教师开展线上学习培训使用。今年,我市回民中学和呼市第七中学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五是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严格按照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校园以学校法治宣传栏为主阵地,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征文、演讲、手抄报、张贴法律名言警句、“现身说法”、标语牌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了彰显宪法权威,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广大教职工于春秋两季开学第一天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

六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对拟招录的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教职工,在入职前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有不良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违法犯罪的教职工,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全面落实《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学校保护载体和教育阵地的重要作用,坚持“一家一案、一生一案”,运用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导,年内共完成两轮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集中大排查,其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信息核查共1164人,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

七是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大力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截止到目前,共组织督查检查8次,其中假期值班检查2次,全面安全检查2次,校园周边交通专项检查2次,校车专项督查1次,消防专项检查1次,抽查学校85所,发现安全隐患229处,整改188处,整改率83%。对于发现的问题都当即向校方一一指出,并责令整改,做到 “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各学校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今年9月,针对校园欺凌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治理中小学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成立预防工作专班的通知》,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把此项工作作为我市教育系统一项长效工作贯彻辖区,做到分工不变、势头不减、一包三年。

八是推行三科统编教材实现“应推尽推”。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 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教育局第一时间调整了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教学指导组、新闻宣传组、教育指导组、政策解读组、安全处置组、督导组、纪检监察组八个专项工作组,特别是加强了政策解读工作组力量,设立了四个工作小组,积极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为做好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工作,我市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民族语言授课幼儿园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幼儿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衔接工作方案》《2021年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师资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与普通学校结对共建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开展“四进三联”活动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建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风险评估及防控预案》《呼和浩特市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的方案》等8个配套方案。目前,此项工作已走在全区前列。

九是不折不扣抓好校园疫情防控。按照教育部关于秋季学期学生返校三条硬性标准要求,即:“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不到位的,不能返校”,以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疫情防控小组成员,数次专题召开我市教育系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会,做好我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早谋划、早预防、早部署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教育领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我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质量有待提高,教育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特别是旗县区教育局机关没有设立专职的法治部门和固定的法治工作人员,从而造成法治工作缺乏应有的针对性和持续性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加强针对具体法律问题或者重大涉法事件的专题学习。

二是强化行政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推行第三方事前及事后风险评估,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专业咨询作用。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推行强制报告制度,从源头解决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现难的问题。

三是提升执法水平。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招生就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教育行政执法。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执法权力进一步向基层下放,将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列入旗县区综合执法事项清单。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科室、各单位按照清单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呼市教育局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教育法治的保障性作用,为教育改革发展开拓道路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