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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1-13 12:4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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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在教育领域开展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相关党内法律法规,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法治工作列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保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二、依法执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

1.制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制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过程中推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我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并印发《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配套制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呼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库》《呼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主体库》。全年组织开展了四批次随机检查工作,对20余家培训机构进行了随机检查。落实权力“瘦身”工作,压减合并本级行政权力事项17项,确定权力事项44项。

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

1.强化制度保障,做好统筹规划。落实《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任务,完成《宪法》《民法典》等年度普法工作。

2.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求,确保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课时、教材三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教育进课堂,印发《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课教学工作的意见》《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调整中考道德与法治科目考试内容与分值的通知》。要求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足课时,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和普通高中的思想政治课课时。

保障法治课教师(思政课)配备,通过教师招聘、人才引进和特岗教师招录等途径不断充实法治(思政)课教师队伍,我市现有专兼职思政课教师2660人,其中专职教师627人,兼职教师2033人。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调整中考道德与法治科目考试内容与分值的通知》要求,我市中考将《道德与法治》课分值由30分调整为60分。

3.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培奍学生崇尚宪法精神,增强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强化“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月”普法教育,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参加网络宪法宣誓仪式。

4.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做好普法宣传。印发《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普法通知,发挥好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联合司法部门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

2020年,呼市教育局、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推出我市首个蒙汉双语线上法治讲座微课《与法同行,抗疫有我》,组织全市中小学生通过呼和浩特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学习。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