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复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8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471-4607673、4606412
附件:1.自治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
2.自治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