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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复审与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1-30 09:3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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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与面试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1.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效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资格复审高效规范,资格复审统一在“线上”进行。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按照规定文件格式(详见下文)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1),由用人单位审核研判。

3.审核时间:2024年2月4日9时起至2月6日17时。

4.请注意: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即可发送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每份不大于1M)上述证件及材料,要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

1.请应聘人员按照相应的材料名称设置文件名,经统一打包压缩后(zip格式),于规定日期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例:张三—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中学语文教师(普通岗位)。

2.请应聘人员谨慎选择发送资格复审材料的电子邮箱,确保电子邮箱收发信件功能正常。资格复审期间,用人单位将通过应聘人员发送材料的原始邮箱,告知资格复审结果。

3.为提高资格复审通过率,工作人员将优先审核内容完整、整理规范的复审材料。

(二)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彩色扫描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扫描件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故意遮挡等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复审结果

(一)用人单位在指定邮箱中收到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回原发送邮箱。

1.需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复审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

2.应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明确告知资格复审通过前,要随时关注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

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提供的材料按照一样的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3.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应通过电子邮件明确告知“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复审已通过”,报考人员须明确回复“已收到通过信息”。

(二)认定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应在邮件中说明资格复审不予通过的原因,同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并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对资格复审结论存在异议的应聘人员,在回复信息时可一并提出复核申请并说明理由,在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后未及时通过邮箱回复信息的视为无异议。

(三)用人单位不得私自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确需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的,须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并说明原因,同时审核工作人员写出书面说明报教育主管部门留存。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单位向报考人员反馈的意见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留存备查。

(四)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截止时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影响面试筹备及组织实施。其中:

1.纳入递补范围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资格复审其他要求

(一)在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发布的信息。

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完整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联系用人单位的咨询电话(附件1),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五、面试有关通知

(一)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方式、语种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事项按照《简章》要求执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通知单》发放以及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要求(部分岗位,详见《岗位表》)等具体通知要求,请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附件:1.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用人单位资格复审专用邮箱及联系电话

2.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高校毕业生岗位档案存放承诺书

4.专业方向承诺书

5.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证明

6.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承诺书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