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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6-05 19:3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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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现将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一)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效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资格复审高效规范,资格复审统一在线上进行

(二)报考人员将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1),由用人单位审核研判。

(三)审核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15日17时结束

(四)注意:报考人员应在审核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类型

材料名称

注意事项

所有人员提供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生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须本人签字。

所有人员提供

《报名登记表》

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可在66日至8日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网上报名”栏目补打。

所有人员提供

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

使用护照报名的,提供护照扫描件。

所有人员提供

近期免冠一寸

白底彩照

jpg格式,照片中不得含有身份证、姓名等个人信息。

所有人员提供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丢失的,提供成绩截图,由审核工作人员通过教育部官网确认。

注意:831日前仍未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取消报考资格。

往届毕业生提供

《毕业证》扫描件

1.提供各学段(含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材料。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以上材料的验证期,须确保在资格复审结束时有效。

《学位证》扫描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具有国境外高校学习经历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教师岗位

《教师资格证书》

扫描件

1.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2届、2023届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无须提供此项内容;

2.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及之前毕业人员须提供:

1)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就读高校提供的师范生证明(上述材料须与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学段、学科一致)。

2)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DF文件。

3)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国考面试的,614日发布成绩后,可再行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正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注意: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及之前毕业人员,831日前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消报考资格。

校医岗位

相应从业资格证

扫描件

医学类、护理类的考生,提供相应从业资格材料扫描件,材料获取时间须在2023327日(含)之前。

会计岗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

提供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资格证获取时间须在2023327日(含)之前。

高校毕业生岗位

档案存放证明

扫描件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在档案保管部门存放档案的,还应明确存入时间。

项目人员

岗位

1.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扫描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扫描件;

2.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

专业方向证明

(加盖公章)

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请提供由毕业学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无专业方向要求的,无需提供。

报名人员属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参加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扫描件

(附件3

1.《参加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附件3、附件4)要完整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同意报名材料的,需提供承诺书扫描件(详见附件5),承诺体检结束后5日内补交同意报名材料。

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仍在存续期内

《参加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扫描件

(附件4

其他材料

《简章》《岗位表》中明确的其它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一)报考人员向指定邮箱发送材料前,须彩色扫描上述证件及材料(PDF格式,每份不大于1M),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

请报考人员按照相应的材料名称设置文件名,经统一打包压缩后(zip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例:张三—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小学美术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于规定日期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请报考人员谨慎选择发送资格复审材料的电子邮箱,确保电子邮箱收发信件功能正常。资格复审期间,用人单位将通过报考人员发送材料的原始邮箱,告知资格复审结果。

2.为提高资格复审通过率,工作人员将优先审核内容完整、整理规范的复审材料。

(二)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彩色扫描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报考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扫描件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故意遮挡等造成资格复审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完整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结果

(一)用人单位在指定邮箱中收到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48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回原发送邮箱。

1.需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复审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

2.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报考人员在用人单位明确告知资格复审通过前,要随时关注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

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提供的材料按照一样的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3.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应通过电子邮件明确告知“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复审已通过”,报考人员须明确回复“已收到通过信息”。

(二)用人单位不得私自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确需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的,须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并说明原因,同时审核工作人员写出书面说明报教育主管部门留存。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单位向报考人员反馈的意见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留存备查。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其他要求

(一)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纳入递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截止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但不得影响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在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语种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事项按照《简章》要求执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通知单》发放及具体通知要求,请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五)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联系用人单位的咨询电话(附件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附件:

1.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复审专用邮箱及联系方式

2.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生诚信承诺书

3.参加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

5.关于延期提供《参加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的承诺书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