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1年11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集中整改期间,市教育局党组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尤其是学习领会了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营商环境专项反馈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进一步深化了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2021年12月10日,组织召开了市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做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领域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查摆,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推动整改落实打好了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以后,市教育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多次召开党组会,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制定了《中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巡察反馈选人用人和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方案》,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是高效推进整改工作。市教育局党组按照部署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会,明确并压实各级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工作作风进行了重点强调。在集中整改过程中,两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对整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对进展缓慢的整改问题进行了督促,对整改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班子成员能够按照分工职责,发挥以上率下、带头整改的作用,推动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定期调度研究。各分管领导组织各责任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二、整改完成情况
1.反馈问题:市教育局党组未按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列入学习计划,未结合实际专题研究教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已经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列入了2021年的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12月8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2次召开党组专题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②2021年12月16日,市教育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的通知》,局机关党委、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党员教育计划,12月底前组织完成专题学习。
2.反馈问题:2020年12月制发的《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不具可操作性。
整改情况:市教育局党组推动教育营商环境改善优化,修改完善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方案对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既定措施贯彻执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文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保证了各项措施更具有可操作性,各项工作能够落实落地。
3.反馈问题:截至2021年4月,市教育局未制定出台我市的关于义务教育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整改情况:①《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首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呼党发〔2022〕3号)已于2022年3月15日印发,分为三大板块、8个部分,共29条具体意见。②《呼和浩特市建设“宜学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呼政办发〔2022〕25号)已于2022年3月14日印发,主要从通过抓实“四大保障”、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深化“六项改革”、实施“十三项工程”,全力推动建成高品质“宜学城市”。
4.反馈问题: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不足,50%幼儿园学位仍靠民办园提供,不能充分保障保教质量。
整改情况:《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呼政办发〔2022〕10号)已于2022年3月8日印发。未来5年,城区规划新建、改扩建、回收配套园公办幼儿园49所,工程投资概算约7.5亿元,全部建成后可提供公办学位1.3万个。2022年底前,将有12所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极大缓解幼儿入园压力。
5.反馈问题: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完善。
整改情况:①2021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调整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呼政教督办〔2020〕3号),明确了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②2022年5月11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督办通知》,将该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盯办事项,持续推进落实。
整改情况:①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旗县区按照《呼和浩特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配齐责任督学,各旗县区经过调整后,共增加责任督学66名,目前,全市共有责任督学186人,达到了国家1:5的比例要求。②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和《呼和浩特市督学聘任和管理办法》,对市级督学进行了调整,新增11名督学,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③经过调整,增加了专职督学,现已达到专职督学占比30%的要求。
整改情况:①印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呼政教督办〔2021〕4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全年督政、督学工作。②对9个旗县区是否有违规招生情况进行了自查和督查,对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包括“阳光招生”的落实情况。③2021年,对 “双减”“五项管理”“疫情防控”“保障教师工资和教育经费的落实”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共6次,对规范民办幼儿园、教育经费落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安全工作等问题下发督办函7次,对3个旗县区进行了政府履职的实地督导检查,对18所直属学校进行了“三年发展规划”的实地督导检查。
8.反馈问题:校长队伍建设有缺失。
整改情况:①在2021年全市庆祝教师节大会上,对全市19名“名校长”进行了表扬,使受表扬的名校长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发挥带动作用。②2021年7月、11月,分别组织全市45名青年校长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促进我市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③《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首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呼党发〔2022〕3号)对加强校长建设进行了部署,将在全市遴选骨干校长,用3年时间,培养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引领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头雁。④建立学校评价督导机制,全面评价校长办学治校水平,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9.反馈问题:教师队伍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①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师德师风建设会议,出台了《关于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通知》(呼教通字〔2021〕136号)、《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呼教办字〔2021〕13号)、《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呼教办字〔2021〕156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师德师风建设。②2021年8月8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开展为期50多天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③市教育局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建立了师德失范通报制度,设立了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微信专号,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10.反馈问题: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按照《呼和浩特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呼党教组发〔2021〕3号),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174家“有照有证”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为非学科类机构104家,注销70家,压减占比100%。②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2〕3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非学科机构移交和归口管理工作。③按照《呼和浩特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和交接工作方案》(呼党教组发〔2022〕6号)有关要求,我市在“全国校外服务与监管平台”上监管的68家非学科培训机构已经全部移交。④各级教育部门加强与人社、市场监管、民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利用基层现有相关综合执法力量,加大培训机构检查执法力度,确保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11.反馈问题:教育局机关行政科室与事业中心干部混编混岗现象普遍。
整改情况:①将符合任职条件的同志从事业编制调任公务员编制。②2021年9月,局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提交2022年选调生和考录公务员的需求计划申请,进一步补充行政人员。
12.反馈问题:部分职业学校未任命领导干部。
整改情况:按照呼政任字〔2022〕4号、呼政任字〔2022〕5号、呼党干〔2022〕30号、呼党干〔2022〕39号、呼党干〔2022〕45号文件,市委已经为职业学校配齐了主要领导。
13.反馈问题:对集团化办学运营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市区优质中小学与五个旗县相对薄弱中小学校结对共建,充分利用市直属学校、市四区优质学校的教育资源,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共组建了15对共建学校,提升旗县学校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教师队伍、日常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②2022年4月3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呼和浩特市2022年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呼党教组发〔2022〕5号),按照“稳推进、抓落实”的工作原则,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各旗县区政府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和建设力度,着力开展“公参民”专项整治。③我市6所“公参民”学校将于2022年8月底转为公办学校,同时全市县域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将全部降至15%以下。
14.反馈问题:公办教育资源供给不足。
整改情况:①2022年全市新建、续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52个,预计年内主体完工23个,可投入使用20个。②中央民大附中呼市分校已投入使用,市第二中学东校区扩建项目、市第三十九中学金地校区将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③市第四中学南校区建设项目将于2022年6月开工。④《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呼政办发〔2022〕10号)明确,未来5年,城区规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61所,项目投入使用后预计新增学位9.7万个,可基本满足中心城区中小学学位需求。
15.反馈问题:职业教育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①全市10所公办中职学校已经整合为5所,目前正在优化专业设置,围绕我市六大产业集群建立专业群,进一步增强中职教育适应性。②在和林新区新建呼和浩特职业园区,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土地手续、资金承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计划10月开工。该项目将由和林新区建设,相关资料均已移交。
16.反馈问题: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使用效能不足。
整改情况:①全市中小学100%全部宽带接入互联网,校园网覆盖率达到90%,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31%,全市多媒体设备班级覆盖率达到98%,中小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100%。全市同频互动课堂学校覆盖率达到86%,基本掌握课件制作方法的专任教师达到83%。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生用户注册人数41.3万人(教师3.4万、学生37.9万),现有本地课程资源9100节,为疫情期间全市中小学线上教学提供了保障。
17.反馈问题:推进全市学校校舍建筑消防验收不力。
整改情况:①按照自治区《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建质〔2021〕155号)规定,该项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落实。②目前市教育局正与市住建局积极沟通,待住建部门出台整改实施方案后,市教育局全力配合完成。
18.反馈问题:内蒙古工程学校,机械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等学校依然缺失党组织书记。
整改情况:按照呼党干〔2022〕39号文件精神,市现代信息技术学校(原内蒙古工程学校)和市智能技术应用学校(原呼和浩特市机械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已配备了党委书记。
19.反馈问题:消除大班额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市教育局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持续关注赛罕区、新城区关于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的开展情况,不断加大对两区的指导、督促和帮扶力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学段起始年级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②全市大班额占比低于0.1%(教育部要求,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且全市起始年级无“大班额”现象。
20.反馈问题:市教育局对自治区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没有“举一反三”在教育系统开展排查整治。
整改情况:①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线上补课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并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开设补习班的机构按照相关法规条例下发停办通知书。②转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2021〕-10),规范各学校教育收费。③2021年11月30日,市教育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教室开班收费问题督查的通知》,在各旗县区、直属学校范围内针对“个人培训机构借学校的名义招生、收费”进行排查整治。④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教师进行了处理。
21.反馈问题:教育资源布局不均衡。
整改情况:①2022年4月1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金川区域民生相关工作事宜,明确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完成金川学校后续建设工程,满足9月份招生需要,协助土左旗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第三幼儿园土地征收工作。②2022年,金川区域实施幼儿园项目4个、中小学项目4个,回民区实施幼儿园项目4个、中小学项目4个,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
22.反馈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既定措施贯彻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要求,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有学位、有学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被录取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享有“分招”资格。包、鄂两市适龄儿童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的,按照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予以解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同样享受中考“分招”资格,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录取。
23.反馈问题:普、职高招生比例没有达到国家政策要求。
整改情况:①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发展做出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市教育局党组将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②按照呼机编发〔2022〕4号、呼机编发〔2022〕5号、呼机编发〔2022〕6号、呼机编发〔2022〕7号、呼机编发〔2022〕8号精神,市属10所公办中职学校已经整合为5所,目前正在办理人员划转手续。
三、立足长远,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下一步,市教育局党组将持之以恒抓好后续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抓好整改不放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守发展教育主责主业,强化举一反三,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围绕中心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上来。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4607673,电子邮箱:huhjy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