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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01-26 19:2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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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止人员因聚集增大传染风险,现将我市教育系统近期防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幼儿园)不准假期补课,不准学生提前返校,提前开学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今年普通高中三年级一律与其他年级同步开学,各校均不得安排高三年级提前开学。学校可安排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高三学生自主学习进行专项指导,答疑解惑。

    、从即日起,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暂停开展各类线下教学培训活动或集体活动,具体复课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再行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要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宣传引导和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组织线下培训活动的要严肃追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三、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补课,严禁举办各类师生聚集性活动。

四、地区各单位要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参与联防联控,认真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加强对假期学生集体活动管理,及时了解师生假期流动情况。如发现疑似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及卫生防疫部门。

五、加强家校沟通和健康教育。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劝阻和制止学生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保持良好个人健康卫生行为习惯,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0125